2016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保护国土资源。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机制和监管体系,市、镇、村(组)、农户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同时,把耕地质量放在首位,做到统筹规划、占优补优,提高项目验收合格率。二是强化规划引导,统筹安排发展空间。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有关建设规划和各镇(园区、街道)相关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防止项目选址的随意性。同时,全市将按照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原则统筹安排全市建设预留空间,并对规划空间逐步实现“全市一盘棋”管理,促进规划空间合理和高效配置。
(二)坚定推进节约集约。一是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带动转型升级项目的保障顺序要求,国家计划指标由市委、市政府根据项目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其他计划指标根据“谁产生谁使用”的原则使用。一般项目、技改扩能项目用地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解决,高耗能、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用地。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计划在保障本区域重点项目用地的同时,允许跨区域有偿调剂使用。严格对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投资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对用地规模较大分期建设的项目,根据计划情况和建设进度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二是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惜土如金”的意识,立足存量挖潜提升现有建设用地承载能力。进一步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分门别类拟定处置措施加大盘活利用力度。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督促企业对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出让金、按时开竣工建设,通过严把竣工验收关扼制新的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产生。三是发挥市场调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在招拍挂出让过程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规范运行,吸引同类企业积极参与公开招拍挂出让竞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抑制多占地、滥占地和浪费土地的行为。推进经营性用地市场化运作制度创新,探索实行经营性用地出让网上挂牌交易。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后的监管,督促土地使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出让后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应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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