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我局局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上级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融入到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局班子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
2、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3、局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完善《干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预防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系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落实交流轮岗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
4、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招聘各类工作人员,及时对违反劳动人事规定的人员作出组织处理。
(三)抓好作风建设
1、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不准”、临汾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十严禁规定”和“党员干部工作守则”,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土地征收、土地复垦、土地整治、土地交易、行政审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
1、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文明办案,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五)推进源头治理
1、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构建我局本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2、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局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要求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每年年初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六)严格检查督促
1、局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股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股室及股室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七)做好带头示范
1、局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3、当好廉政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监督下用权。
三、纪检监督责任
局纪检组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国土资源管理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具体有:
1、根据上级的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向局班子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协助班子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3、强化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不准”、临汾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十严禁规定”和“党员干部工作守则”,认真执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4、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敬廉、践廉的良好氛围。
5、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每年组织开展对局内设股室、国土所党风廉政巡查不少于1次。
6、认真处理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对庸懒散奢、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追究力度,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
7、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清理、完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不断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皇冠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