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政文〔2010〕10号
虞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虞城县2010年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虞城县2010年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供给潜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批复如下:
同意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面积20.7公顷,按土地来源分新增建设用地20.7公顷。
特此批复。
附件: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虞城县2010年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
二○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计划 批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印发
虞国土资【2010】27号
关于虞城县2010年
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
请 示
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4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认真做好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挖掘现有建设存量土地,严格控制新增用地,特制定虞城县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把土地利用引导对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整和改造上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土地利用率。全年继续限制审批在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内的新增个人建房用地;继续限制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的新增个人建房用地。
二、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全年我县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上,在政府的领导下,扩大招标 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除法律规定允许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外,商业、金融、娱乐、房地产开发及工业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凡不按规定进入有形市场或不按规则交易的,国土资源局不得办理用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拟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基本情况
2010年第二季度拟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面积20.7公顷,按土地来源分新增建设用地20.7公顷。
特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
1、2010年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2010年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虞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请示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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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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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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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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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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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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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供地方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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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土地用途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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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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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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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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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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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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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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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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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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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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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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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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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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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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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于公共服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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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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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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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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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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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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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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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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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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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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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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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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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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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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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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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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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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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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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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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人:李娜 上报时间:2010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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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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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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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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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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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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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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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供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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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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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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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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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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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路西段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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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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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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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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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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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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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路西段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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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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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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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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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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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中段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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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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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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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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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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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路中段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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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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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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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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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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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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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