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土地利用监管水平,确保项目单位受让土地后能及时开工、按约定加大投入、按期投产、高效使用土地,该局采取六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土地利用动态监管。
一是与土地执法巡查工作相结合,及时跟踪记录土地利用全过程。
二是与项目单位工程规划设计工作相结合,参与前期规划布局审查,保证容积率。
三是与抵押登记工作相结合,到期不能开工、竣工的用地,限制抵押登记。
四是与闲置空闲土地清理盘活利用工作相结合,督促利用率不高的项目单位及时整改利用。
五是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相结合,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不得兑现激励奖励措施。
六是与单位诚信记载相结合,直接影响项目单位再次报名参与土地的竞买。 (虞城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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