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已涵盖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但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引导农村土地优化配置、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
重城镇轻农村。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例,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由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各个地区几乎都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来保障重要城市区域、重大工程等方面的用地需求,农村建设很难得到指标,造成农村有项目无用地供给的局面。
重宏观轻微观。经过三轮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已建立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规划体系。这套体系在土地微观管理、规划深度以及与相关规划协调等方面存在不足。
重纵向轻横向。现行土地利用规划是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单位独立编制,其主要特点是层次性强,注重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
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对策建议
明确地位。目前,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有待于法律上的认可。应尽快启动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制建设工作,将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纳入法制体系,进一步明确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夯实基础。与乡镇规划相比,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采用的基础数据应该为更大比例尺的数据。
创新内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不是单独的规划,是土地、交通、生态、文化、历史、产业等要素的“多规融合”,需要强化技术研究,使村级规划既能继承原有土地利用规划既定的内容,又能承担村级规划新的历史使命,能够优化村域生产、生活和生态的“三生空间”。
因地制宜。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要摆脱千篇一律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以村庄需求驱动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应综合考虑村庄区位特征、产业发展阶段、城镇化程度等发展条件,根据村庄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求来组织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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