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365 欢迎您!当前时间:

虞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6-06-16 11:50   作者:皇冠365   来源:未知   阅读:66  

虞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虞城县人民政府

○一二年七月


 

      1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1

第一节 县域概况 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2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6

第二章 区域定位与土地利用目标 9

第一节 区域定位 9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 9

第三节 基本原则 10

第四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1

第五节 土地利用目标 11

第三章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4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14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5

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6

第四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8

第一节  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 18

第二节  优化农用地布局 18

第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4

第五章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1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32

第二节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32

第三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32

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33

第五节  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33

第六节  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36

附表:

附表一、虞城县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

附表二、虞城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附表三、虞城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四、虞城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附表五、虞城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附表六、虞城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附表七、虞城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上级下达分解)

附表八、虞城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方案使用)

附表九、虞城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上级要求更好地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二次调查的对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虞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虞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9为基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规划范围为虞城县行政辖区的所有土地。

《规划》全面分析了虞城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土地利用战略意图、总体目标及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优化布局调整方案,明确了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引导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规划》是虞城县未来十五年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县域概况

虞城县位于河南省东部,黄河故道南侧,豫、鲁、皖三省交界处,隶属商丘市。东与夏邑县接壤,西与商丘市梁园区相邻,南与安徽省亳州市、东北与安徽省砀山县毗邻,北与山东省单县隔黄河故道相望。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0′26″至116°11′56″,北纬34°00′16″至34°37′12″之间,县境东西宽47.5公里,南北长67.6公里,土地总面积1543.56平方公里。辖9镇17乡,658个行政村。2009年底总人口为111.8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80.09万人,城镇人口31.71万人,城镇化率30%

虞城县地处黄河冲积扇中部,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微倾,海拔高度39~58米,坡降1/5000~1/6000,地形开阔平坦。土壤类型为潮土,土壤肥沃。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光、热、水资源丰富,春季温暖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湿润,冬季寒冷干燥。虞城县属淮河水系,地表和地下水资源丰富。地下水水位3-5米,年均降雨量690毫米;地表水多为季节性河流,西北东南流向,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骨干河道有7条,30~100平方公里的主干河沟有9条,10~30平方公里的支沟有20条,成为排水系统中的主要工程。

虞城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优势明显。西距商丘市20公里、距河南省会郑州230公里,东距苏北重镇徐州120公里,陇海铁路310国道连霍高速324、325、326省道横穿虞城东西;京九铁路商亳、商菏高速203省道纵贯虞城南北,区位交通优势明显。

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0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6356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5425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06606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72792 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9163万元;全年全社会消费品总额145221万元,实现出口创汇总值650万美元;职工工资总额33300万元,职工人均工资9009元;实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87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04元。

虞城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巾帼英雄花木兰的故乡、酿酒鼻祖杜康造酒发祥地这里曾生活过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奴仆出身的宰相伊尹诞生过被誉为翰墨之师的造字鼻祖仓颉,历代诸多名人如司马相如、枚乘、高适、李白、苏轼等都曾来此游览,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现存有木兰祠、商代名相伊尹墓、唐代名相魏徵墓、造字始祖仓颉墓、商均墓、营廓遗址、杨东明墓、利民古城河等名胜古迹。2007年虞城县被授予中国木兰之乡中国钢卷尺城称号是一充满希望和具有大发展潜力的热土。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结构

2009年末,虞城县土地总面积为 154356.5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25375.22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7123.3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858.0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1.22%、17.58%和1.2%。 详见表1-1。

1-1              2009年虞城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地类

面积

比重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0

 

水浇地

98692.52

63.94

旱地

0

0

小计

98692.52

63.94

园地

 

5045.36

3.27

林地

 

14540.68

9.42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145.75

0.09

农村道路

3238.67

2.1

坑塘水面

1873.53

1.21

农田水利用地

1838.4

1.19

田坎

0.31

0

小计

7096.66

4.59

合计

125375.22

81.22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2794.25

1.81

农村居民点用地

20573.83

13.33

采矿用地

691

0.45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小计

24059.08

15.59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260.7

0.17

公路用地

1261.66

0.82

水工建筑用地

1463.18

0.95

水库水面

30.99

0.02

小计

3016.53

1.96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

0

特殊用地

47.7

0.03

小计

47.7

0.03

合计

27123.31

17.58

其他土地

水域

河流水面

1224.1

0.79

湖泊水面

0

0

滩涂

633.96

0.41

小计

1858.06

1.2

自然保留地

 

0

0

合计

1858.06

1.2

土地总面积

154356.59

100

1.农用地

耕地:面积98692.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94%。

园地:面积5045.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7%。

林地:面积14540.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2%。

其它农用地:面积7096.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9%。其中,设施农用地14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农村道路3238.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坑塘水面1873.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农田水利用地1838.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田坎0.31公顷。

2.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24059.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9%。其中,城镇用地2794.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1%;农村居民点用地20573.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3%;采矿用地69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5%。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016.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6%。其中,铁路用地260.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公路用地1261.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2%;水工建筑用地1463.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5%,水库水面30.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

其它建设用地面积为 4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其中,特殊用地4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3.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1858.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其中河流水面122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9%,滩涂63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

二、土地资源利用的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多、耕地比重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结构特征明显。三大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齐全,有三级地类18个。2009年耕地面积占虞城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63.94% ,土地利用率为96.98%,两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全县其他土地1858.06公顷,主要为河流水面和滩涂,其开发利用受到防洪、生态建设等因素制约,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2.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有较大整治潜力

虞城县2009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0573.83公顷,人均用地256平方米,高于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50平方米的控制上线,有较大整治潜力。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口剧增,耕地锐减,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人均耕地2009年0.088公顷(1.33亩),稍高于河南省的人均耕地0.081公顷(1.22亩)。近年来,虞城县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增幅较快,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2.耕地利用粗放,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突出。

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低而粗放,闲置土地、废弃工矿用地较多,存在着土地征而不用、征多用少的现象;村庄建设缺乏引导,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村庄用地不减反增。城镇的拓展与农用地资源保护矛盾尖锐,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面临两难。

3.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利用制约因素较多

虞城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主要为黄河故道滩涂地,对其开发受到来自生态保护等政策方面的制约,开发难度较大。

4.扩大增量与盘活存量统筹不够

由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投资收益机制尚未理顺,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投资较大、效益较低,致使存量用地盘活较少,新增建设用地偏大,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虞城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商虞一体化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虞城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这些目标的实施既给虞城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随着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成为可能,也使城乡用地布局的整体化成为可能,这将使全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为合理,土地利用更加高效。

2.随着国家实施的中部崛起战略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加快黄淮四市发展优惠政策的实施,为虞城县加快发展提供了机遇。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逐步得到贯彻。虞城县人口多、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面对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既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稳定又要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土地利用矛盾极为突出,而解决土地这一资源瓶颈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改革政绩考核办法,这有利于在全市上下形成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社会氛围。

4.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的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1.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更加突出

规划期间,城乡统筹发展、商虞一体化等政策的实施、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旅游业的发展等,都需要占用大量土地。2009年,虞城县城镇化率为30%, 2020年达到44%的目标,必然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2.补充耕地难度加大,耕地保护形式更加严峻

预计到2020年,虞城县人口总规模将达到118.0万,随着人口总量的增加和食物消费结构的变化,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随着未来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还将占用大量耕地,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等也需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由于虞城县适宜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有限,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耕地保护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3.行业和区域间用地矛盾加剧,统筹各业和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全县行业间、城乡间和区域间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相关发展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规划用地需求总量已经大大超出全县土地资源总体保障能力,未来协调土地利用矛盾和各方面利益的难度更大。


第二章 区域定位与土地利用目标

第一节 区域定位

一、区域定位

虞城县是闻名中外的木兰故里、中国钢卷尺城。处在商丘市“一城、一轴、三区”空间结构布局的“一轴”(由陇海铁路和 310 国道复合而成的城镇发展轴)上,是商丘市商虞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期内依据商丘市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发展五金电子、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石油化工、旅游等几大支柱产业。

二、中心城区职能定位

中心城区工业发展、商贸繁荣、生态良好、宜居的、富有地方特色的商丘东部中心城市。

三、城镇体系架构

概括为“一心、两点、三轴、三区”。

“一心”,县域城市中心;“两点”,利民镇、杜集镇两个中心城镇;“三轴”,沿木兰大道(324省道)实现商虞一体化的一级发展轴和沿310国道、325省道两条二级发展轴;“三区”,中部、北部和南部三个城镇经济区。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虞城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战略任务: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城乡土地利用。

第三节 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城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经济适用房、新农村建设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大力保护生态环境。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土地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六、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第四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1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三次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全县迈向经济发展、科教进步、文化繁荣、民主团结、社会和谐、生活殷实、民主健全、生态良好的小康社会的新阶段。

第五节 土地利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保持全县耕地数量的稳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 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以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为主线,统筹城乡和各部门土地利用,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二、上级下达目标

根据《商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10-2020年)》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结合《虞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1.确保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期内,确保虞城县耕地面积98867.01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上级下达85881.45公顷。为郑州航空经济示范区代保193.38公顷,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明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严格控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由2009年的109.91平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106.61平方米; 合理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到 2020 年农村居民点减少1278 公顷。

3.基本形成城乡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按照《虞城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以商丘市《商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10-2020年)》要求为指导,统筹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等,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初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空间管制明确,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土地利用格局。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9年的3485.25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5533.25公顷.

5.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

城乡用地规模由2009年的24059.08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24829.0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由2009年的3064.23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3215.23公顷。

6.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保证落实

规划期通过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有效耕地,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新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的前提下,耕地保有量保持在98867.01以上。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就见表2-1。

2-1              上级下达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公顷 

指    标

上级下达

 

2009年

2020年

增减量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98692.52

98867.01

174.49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85630.45

85881.45

251

约束性

园地面积

5045.36

4528.02

-517.34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4540.68

15083.59

542.91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7123.31

28044.31

921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4059.08

24829.08

77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485.25

5533.25

2048

约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0573.83

19295.83

-1278

约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3064.23

3215.23

151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191.71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191.5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749.17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795.32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09.91

106.61

 

约束性


第三章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以落实《商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下达虞城县的主要指标为目标,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全县农用地面积12537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22%;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125089.89公顷,占81.04%;与2009年相比, 2020年农用地面积减少了285.33公顷。虞城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表3-1。

1.保持耕地面积稳定,做到耕地占补平衡

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98692.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94%;规划2020年耕地面积98918.910公顷,比上级规划下达的98867.01公顷多了51.89公顷,比2009年耕地多了226.38公顷。

2. 合理利用园地

2009年全县园地面积5045.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7%;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4519.02公顷,占2.93%;与2009年相比,2020年园地面积减少526.34公顷。


3.逐步增加林地

2009年全县林地面积14540.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2%;规划至2020年建设到15091.95公顷,占9.78%;与2009年相比, 2020年林地面积增加551.27公顷。

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2009年其他农用地面积7096.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9%;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6559.43公顷,占4.25%;与2009年相比, 2020年面积减少537.23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27123.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8%;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38043.68公顷,占18.17%;与2009年相比2020年面积增加920.39公顷。

一、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009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48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5533.23公顷,占3.59%;与2009年相比, 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2047.98公顷。

二、大幅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规划期内,上级下达农村居民点减少指标1278公顷。2009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20573.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9%;规划至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到19295.13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50%;与2009年相比, 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1278.69公顷。

三、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2009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016.5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6%; 规划至2020年为3053.01公顷,占1.98%;与2009年相比, 2020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36.48公顷。

四、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2009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162.31公顷,占0.10%;与2009年相比, 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14.61公顷,增加部分用于风景名胜设施建设。

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全县其他用地面积1858.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 ;其他用地结构的调整主要是以保护河流,适度开发利用宜耕滩涂为原则。规划期间共减少其他用地634.47公顷。

3-1       2010-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2009年

2020年

规划期间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农用地

耕地

98692.52

63.94

98918.91

64.08

226.39

园地

5045.36

3.27

4519.02

2.93

-526.34

林地

14540.68

9.42

15091.95

9.78

551.27

牧草地

 

 

 

 

 

其它农用地

7096.66

4.59

6559.43

4.25

-537.23

合计

125375.22

81.22

125089.30

81.04

-285.92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

3485.25

2.26

5533.23

3.59

2047.98

农村居民点用地

20573.83

13.33

19295.13

12.50

-1278.7

小计

24059.08

15.59

24828.36

16.09

769.28

交通水利及其他

交通水利用地

3016.53

1.96

3053.01

1.98

36.48

其他建设用地

47.7

0.03

162.31

0.1

114.61

小计

3064.23

1.99

3215.32

2.08

151.09

合计

27123.31

17.58

28043.68

18.17

920.37

其他土地

水域

1858.06

1.2

1223.59

0.79

-634.47

自然保留地

 

 

 

 

 

合计

1858.06

1.2

1223.59

0.79

-634.47

土地总面积

154356.59

100

154356.59

100

0.00


第四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第一节  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

以设定生态网络体系,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国土生态屏障为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维护自然地貌的连续性,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适宜度安排各类生态用地。为虞城人民营造一个生态结构良好、整体良性循环、舒适、优美的生态人居环境,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1.响河、周商永运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在河流水域周围采用人工造林方式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的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径流的生态防护效能;

2.以加快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环城防护林工程为重点,在境内的省道和主要交通要道两侧加强生态绿化建设;

3.加强城镇中心区绿化,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加快中心城区、利民城湖沿岸生态景观区、居住小区、广场、街心花园等公共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建设,营造绿色环境。 

第二节  优化农用地布局

按照上级规划的布局要求,充分考虑虞城县县域内自然和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和生态条件逐步改善的前提下稳步进行。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1.优化耕地布局

保持全县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按照这一目标,规划期内重点保护好现有的优质耕地,利用科技和生物技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期内全县耕地总面积稳定在上级规划下达的98867.01公顷以上。

规划期间,虞城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主要涉及城郊乡、刘店乡等2个乡,由于建设占用耕地量较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以在本区域达到占补平衡,耕地减少的乡镇有城郊乡减少912.65公顷,刘店乡减少247.48公顷,古王集减少7.92公顷,利民镇建设0.59公顷。

为实现上级下达给虞城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目标,需在虞城县范围内通过区域统筹的方式进行耕地补充。根据虞城县土地资源现状以及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情况,补充耕地主要依靠二种方式,一是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对现有农村居民点进行拆旧复垦,二是对滩涂进行有序开发利用。

耕地面积从其他各个乡镇增加,面积增加较大的乡镇有张集镇378.28公顷,乔集乡129.40公顷,田庙乡123.42公顷等。规划期间全县耕地布局调整情况见表4-1

4-1          各乡镇规划期内耕地布局调整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名称

上级下达指标分解表

2009年耕地面积

2020年耕地面积

期末耕地与指标差异

规划期内增减量

1

城关镇

 

 

 

 

 

2

城郊乡

2868.67

3833.21

2920.56

51.89

-912.65

3

大侯乡

5703.67

5669.28

5703.67

0.00

34.39

4

大杨集镇

3765.74

3680.48

3765.74

0.00

85.26

5

店集乡

3577.96

3557.9

3577.96

0.00

20.06

6

杜集镇

5026.33

5019.83

5026.33

0.00

6.50

7

古王集乡

4113.22

4121.14

4113.22

0.00

-7.92

8

谷熟镇

3255.01

3198.07

3255.01

0.00

56.94

9

黄冢乡

4629.04

4553.2

4629.04

0.00

75.84

10

贾寨镇

5825.57

5751.33

5825.57

0.00

74.24

11

界沟镇

4775.06

4719.76

4775.06

0.00

55.30

12

李老家乡

4977.05

4975.51

4977.05

0.00

1.54

13

利民镇

4314.76

4315.35

4314.76

0.00

-0.59

14

刘店乡

4774.47

5021.95

4774.47

0.00

-247.48

15

刘集乡

4541.85

4510.71

4541.85

0.00

31.14

16

芒种桥乡

3397.59

3362.93

3397.59

0.00

34.66

17

乔集乡

2433.56

2304.16

2433.56

0.00

129.40

18

沙集乡

3387.02

3358.47

3387.02

0.00

28.55

19

稍岗乡

7039.15

6986.96

7039.15

0.00

52.19

20

田庙乡

2152

2028.58

2152

0.00

123.42

21

闻集乡

3967.37

3937.76

3967.37

0.00

29.61

22

营廓镇

2636.92

2633.1

2636.92

0.00

3.82

23

站集乡

3308.63

3252.23

3308.63

0.00

56.40

24

张集镇

2645.36

2267.08

2645.36

0.00

378.28

25

镇里固乡

2679.67

2624.54

2679.67

0.00

55.13

26

郑集乡

3071.34

3008.99

3071.34

0.00

62.35

合计

98867.01

98692.52

98918.91

51.89

226.39

2.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虞城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县基本农田调整空间,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规划》首先将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其次,将部分中心村拟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缓冲区,为新农村建设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

1)明确基本农田调整空间

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98692.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5630.45公顷。按照规划期内补划的基本农田必须是耕地的要求,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

2)基本农田核减情况

商丘市下达虞城县的基本农田指标85881.45公顷(包括商丘技术产业集聚区代保251.45公顷),加上郑州航空经济示范区代保193.38公顷,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要达到86074.83公顷以上。现规划期末基本农田面积为86122.77公顷。

3)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规划期间,全县共调出基本农田面积6172.83公顷,

产业集聚区调出基本农田155.31公顷;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出基本农田4947.69公顷;

其它调出基本农田1069.83公顷。

调入基本农田6172.83公顷。为郑州航空港异地代保基本农田193.38公顷,分布在贾寨镇。为商丘技术产业集聚区代保基本农田251.45公顷,分布在贾寨镇。另外在城郊乡还预留基本农田47.49公顷。全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见表4-2


4-2         虞城县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平衡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郑州航空港异地代保

商丘技术产业集聚区代保

预留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城关镇

 

 

 

 

 

 

 

 

 

城郊乡

1777.11

1551.38

39.65

4.90%

312.87

17.61%

 

0

47.49

大候乡

5128.06

5002.44

212.14

4.14%

337.76

6.59%

 

0

 

大杨集镇

3328.42

3307.8

168.5

5.06%

189.12

5.68%

 

0

 

店集乡

3065.02

3210.77

272.33

8.89%

126.58

4.13%

 

0

 

杜集镇

4332.48

4451.11

404.66

9.34%

286.03

6.60%

 

0

 

古王集乡

3630.17

3630.46

286.22

7.88%

285.93

7.88%

 

0

 

谷熟镇

2790.31

2886.74

264.98

9.50%

168.55

6.04%

 

0

 

黄冢乡

4022.71

3969.99

314.13

7.81%

366.85

9.12%

 

0

 

贾寨镇

4100.02

4566.4

326.03

18.80%

304.48

7.43%

193.38

251.45

 

界沟镇

4073.84

4238.06

398.5

9.78%

234.28

5.75%

 

0

 

李老家乡

4344.69

4253.04

283.05

6.51%

374.7

8.62%

 

0

 

利民镇

3511.58

3461.06

153.69

4.38%

204.21

5.82%

 

0

 

刘店乡

4367.87

3862.09

190.44

4.36%

696.22

15.94%

 

0

 

刘集乡

4111.46

4274.73

350.19

8.52%

186.92

4.55%

 

0

 

芒种桥乡

2821.43

2935.74

376.95

13.36%

262.64

9.31%

 

0

 

乔集乡

2100.52

2193.29

257.38

12.25%

164.61

7.84%

 

0

 

沙集乡

2947.16

3015.5

190.53

6.46%

122.19

4.15%

 

0

 

稍岗乡

6258.31

6319.7

298.87

4.78%

237.48

3.79%

 

0

 

田庙乡

2196.07

2140.55

126.59

5.76%

182.11

8.29%

 

0

 

闻集乡

3601.3

3505.56

231.71

6.43%

327.45

9.09%

 

0

 

营廓镇

2314.62

2205.28

49.51

2.14%

158.85

6.86%

 

0

 

站集乡

2523.7

2775.22

286.4

11.35%

34.88

1.38%

 

0

 

张集镇

3052.64

3057.68

283.22

9.28%

278.18

9.11%

 

0

 

镇里固乡

2588

2611.12

172.13

6.65%

149.01

5.76%

 

0

 

郑集乡

2642.96

2697.06

235.03

8.89%

180.93

6.85%

 

0

 

合计

85630.45

86122.77

6172.83

7.78%

6172.83

7.21%

193.38

251.45

47.49

虞城县是省级粮食核心区,耕地质量等级较高,通过对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图与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图叠加分析比较,虞城县调入和调出的基本农田多集中在质量较高的7、8等, 调入7、8等以上的耕地数量大于调出7、8等以上的耕地;综上,基本农田调整后,基本农田质量和集中连片程度均有明显提高。

二、优化林地、园地布局

1.林地空间布局

虞城县2009年林地面积14540.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2%。规划期末林地面积是15091.95公顷,规划期间净增加林地551.27公顷。具体调整见表4-3。

4-3        规划期内林地布局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行政辖区

2009年林地面积

2020年林地面积

规划期内增量

1

城关镇

 

 

 

2

城郊乡

369.72

278.37

-91.35

3

大候乡

911.85

948.55

36.70

4

大杨集镇

661.33

672.61

11.28

5

店集乡

226.62

278.78

52.16

6

杜集镇

664.55

722.76

58.21

7

古王集乡

353.68

399.44

45.76

8

谷熟镇

524.1

543.28

19.18

9

黄冢乡

515.64

486.78

-28.86

10

贾寨镇

814

841.64

27.64

11

界沟镇

677.57

681.56

3.99

12

李老家乡

498

535.69

37.69

13

利民镇

692.6

751

58.40

14

刘店乡

605.83

605.16

-0.67

15

刘集乡

967.7

987.59

19.89

16

芒种桥乡

296.25

345.42

49.17

17

乔集乡

750.89

769.56

18.67

18

沙集乡

257.64

283.17

25.53

19

稍岗乡

903.7

938.82

35.12

20

田庙乡

859.14

907.63

48.49

21

闻集乡

667.47

722.29

54.82

22

营廓镇

358.35

312.95

-45.40

23

站集乡

385.29

406.01

20.72

24

张集镇

614.97

711.48

96.51

25

镇里固乡

446.7

475.01

28.31

26

郑集乡

517.09

486.41

-30.68

合计

14540.68

15091.95

551.27

2.园地空间布局

虞城成片园地比较多,主要分布在张集乡、乔集乡、镇里堌乡、田庙乡和城区周边。张集镇园地占全县园地的43%,新型农村社区占用大量园地,城郊乡的新增建设用地也占用了大量园地,到规划期末全县园地减少526.34公顷。见表4-4。

4-4               规划期内各乡镇园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行政辖区

2009年园地面积

2020年园地面积

规划期内增量

1

城关镇

 

 

 

2

城郊乡

292.93

148.35

-144.58

3

大候乡

106.32

97.65

-8.67

4

大杨集镇

206.91

170.32

-36.59

5

店集乡

4.2

4.2

0.00

6

杜集镇

11.13

7.73

-3.40

7

古王集乡

59.29

57.19

-2.10

8

谷熟镇

41.52

32.54

-8.98

9

黄冢乡

 

 

 

10

贾寨镇

16.18

14.62

-1.56

11

界沟镇

4.66

3.70

-0.96

12

李老家乡

16.89

16.89

0.00

13

利民镇

246.36

244.39

-1.97

14

刘店乡

18.92

15.29

-3.63

15

刘集乡

194.7

188.63

-6.07

16

芒种桥乡

5.74

1.65

-4.09

17

乔集乡

551.45

506.16

-45.29

18

沙集乡

 

 

 

19

稍岗乡

191.76

181.27

-10.49

20

田庙乡

478.74

471.6

-7.14

21

闻集乡

1.49

1.29

-0.20

22

营廓镇

9.05

3.08

-5.97

23

站集乡

3.31

3.31

0.00

24

张集镇

2153.52

1942.77

-210.75

25

镇里固乡

414.75

390.85

-23.90

26

郑集乡

15.54

15.55

0.01

合计

5045.36

4519.02

-526.34

第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统筹城乡,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优先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镇的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工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城镇建设相协调,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村居民点逐步实现社区化,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一、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

拓展中心城区规模,积极发展片区中心镇,适当发展一般镇,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重点镇与一般镇(乡)相结合的三级规模结构。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规模等级和经济辐射能力。虞城县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布局方案见表4-5

4-5         虞城县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布局方案      单位:公顷

乡镇

中心城区

产业园区

变电站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

合计

备注

城郊乡

480.76

258.62

1.12

474.22

1214.72

 中心城区480.76公顷,其中248.22用于产业园区

大候乡

 

 

4.13

8.10

12.23

 

大杨集镇

 

 

 

1.25

1.25

 

店集乡

 

 

0.97

1.07

2.04

 

杜集镇

 

 

 

7.11

7.11

 

古王集乡

 

 

 

35.35

35.35

 

谷熟镇

 

 

 

1.41

1.41

 

黄冢乡

 

 

 

2.92

2.92

 

贾寨镇

 

 

1.27

251.98

253.25

其中249.40用于中石油园区

界沟镇

 

 

0.34

5.16

5.5

 

李老家乡

 

 

2.53

40.78

43.31

 

利民镇

 

 

3.38

48.50

51.88

 

刘店乡

19.52

18.81

0.03

324.46

362.82

中心城区19.52公顷,其中7.89公顷用于产业园区建设

刘集乡

 

 

0.32

14.34

14.66

 

芒种桥乡

 

 

1.31

2.05

3.36

 

乔集乡

 

 

 

4.69

4.69

 

沙集乡

 

 

 

4.97

4.97

 

稍岗乡

 

 

0.46

11.05

11.51

 

闻集乡

 

 

1.12

0.52

1.64

 

营廓镇

 

 

0.67

3.63

4.3

 

站集乡

 

 

 

1.12

1.12

 

张集镇

 

 

 

3.15

3.15

 

镇里固乡

 

 

0.36

3.41

3.77

 

郑集乡

 

 

 

0.97

0.97

 

合计

500.28

277.43

18

1252.23

2047.94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中心城区、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并举,落实各项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合理确定中心城区用地规模及布局

1.合理发展中心城区

2009年虞城县中心城区人口20万人,用地规模为1909.7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07.47,农村居民点规模89.79公顷,其它用地12.46),人均建设用地95.49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人口达到30万人,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达到241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0.33平方米,净增用地500.28公顷。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以向西发展为主,逐步实现商虞一体化的发展格局。近期发展立足于现有老城区改造,依托木兰大道纵向拓展,新建城区向西紧凑发展,远期适当向南发展。要加大新区开发投入力度,严格按功能分区进行建设,提高聚集、辐射、服务、带动功能,形成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齐头并进,按照“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改善环境,展示形象”的要求,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实现老城与新区的和谐共生。

2.适当划定中心城区用地扩展边界

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综合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城市发展趋势判断、主要发展方向、农村居民点减少潜力等因素,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行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的政策要求,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并合理使用整治成果,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即扩展区(增减挂钩区和人地挂钩区),确定为有条件建设区。虞城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区分布在中心城区的西北部规模798.39公顷。

(二)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

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在中心城区南部,总面积为1598.00公顷,其中,起步区248公顷,发展区620公顷,控制区面积730公顷。在本规划中,发展区620公顷,其中274.53公顷用地已纳入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用地指标已保障;在中心城区外有345.47公顷,其中现状建设用地68.75公顷,剩余的277.43公顷纳入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控制区730公顷用地以调整好各类用地布局为主,将控制区内的基本农田调出,为产业集聚区发展预留空间。

(三)保障重点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除了重点保障省级产业集聚区用地外,还安排了18公顷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保障全县规划变电站的建设。

(四)乡镇工矿指标分配情况

由于下达的城镇工矿指标重点保障了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777.71公顷及中石油园区249.40公顷和中心城区周边的836.74公顷,因此,实际用于各个建制镇其它项目的用地指标仅剩184.09公顷。除了重点建制镇的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外,其它乡镇安排新增独立建设用地指标见表4-5

 (五)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搞好新农村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空间布局调整和农村产业特色,依据新农村发展规划适当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促进与城镇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新农村建设。搞好中心村建设,支持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搞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居住环境良好、地域和人文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

1.保障新农村建设的必要用地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是新时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心村建设、小市场建设及现状农村居民点整理等工作,都需要一定的用地指标,而商丘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有限,无法满足上述建设工作要求,因此,这部分用地指标通过农村居民点内部自求平衡解决。规划期内预计新型农村社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518.16公顷。全县各乡镇新型社区建设情况见表4-6。

4-6   全县各乡镇新型社区农村建设用地建设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乡镇

社区个数

社区建设用地规模

1

城郊乡

1

48.77

2

大侯乡

5

448.67

3

大杨集镇

5

305.74

4

店集乡

4

262.75

5

杜集镇

4

534.53

6

古王集乡

4

378.01

7

谷熟镇

3

240.37

8

黄冢乡

3

332.48

9

贾寨镇

5

446.45

10

界沟镇

4

305.85

11

李老家乡

4

371.16

12

利民镇

4

583.62

13

刘店乡

5

372.59

14

刘集乡

3

312.88

15

芒种桥乡

3

375.41

16

乔集乡

3

277.24

17

沙集乡

4

272.45

18

稍岗乡

4

488.48

19

田庙乡

2

248.87

20

闻集乡

3

366.07

21

营廓镇

4

292.43

22

站集乡

4

237.09

23

张集镇

5

475.75

24

镇里固乡

3

261.41

25

郑集乡

2

279.09

合计

91

8518.16

2.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

以搞好新农村建设为前提,以内涵挖掘为主,根据农村实际和农民承受能力,坚持政府、集体、社会、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考虑建设中心村,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实现农村面貌、居住环境的极大改善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的逐步缩小。规划期间拆旧复垦农村居民点9796.8公顷,其中1278公顷为上级规划下达的净减指标,除满足新型社区建设所需自求平衡指标8518.16公顷外,剩余0.64公顷指标。

规划期内各乡镇农村居民点减少情况见表4-7。

4-7                    各乡镇农村居民点减少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

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 

用于新农村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自求平衡减少农村居民点

上级下达减少农村居民点

其它

 

 

 

 

 

城郊乡

67.34

48.77

17.93

0.64

大侯乡

495.19

448.67

46.52

 

大杨集镇

351.86

305.74

46.12

 

店集乡

330.84

262.75

68.09

 

杜集镇

579.53

534.53

45

 

古王集乡

425.15

378.01

47.14

 

谷熟镇

287.36

240.37

46.99

 

黄冢乡

382.1

332.48

49.62

 

贾寨镇

506.04

446.45

59.59

 

界沟镇

347.14

305.85

41.29

 

李老家乡

433.46

371.16

62.3

 

利民镇

630.37

583.62

46.75

 

刘店乡

467.91

372.59

95.32

 

刘集乡

358.23

312.88

45.35

 

芒种桥乡

442.41

375.41

67

 

乔集乡

340.47

277.24

63.23

 

沙集乡

313.46

272.45

41.01

 

稍岗乡

547.87

488.48

59.39

 

田庙乡

309.16

248.87

60.29

 

闻集乡

436.51

366.07

70.44

 

营廓镇

319.47

292.43

27.04

 

站集乡

303.96

237.09

66.87

 

张集镇

511.81

475.75

36.06

 

镇里固乡

309.78

261.41

48.37

 

郑集乡

299.38

279.09

20.29

 

合计

9796.80

8518.16

1278.00

0.64

                                                      

(六)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保障重点交通、水利及旅游设施项目用地。

1.保障交通设施用地

根据《商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10-2020》、《虞城县“十二五”规划》、《虞城县20102020年交通发展规划》,规划近期交通主要用地项目为:郑(州)~徐(州)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邢(口)~商(丘)~永(城)地方铁路建设,省道三二四、三二七建设。

2.保障旅游设施用地

虞城县是闻名中外的木兰之乡,境内自然、人文资源丰富,大量文物遗存星罗棋布,其中,省级保护单位四处。规划期内将以木兰故里旅游景区建设、伊尹墓旅游景区建设为重点带动虞城县旅游业发展。

规划期内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151.09公顷。见表4-8。

4-8               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及其他项目情况表           单位:公顷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期限

预计新增

用地

交通项目

邢商永铁路专线

新建

2013-2020

0.78

郑徐客运专线

新建

2013-2020

1.27

省道三二四

新建

2013-2020

20.65

省道三二七

扩建

2013-2020

13.78

小计

 

36.48

旅游项目

花木兰故里旅游景区改扩建

扩建

2013-2020

88.42

伊尹墓园景区改扩建

修建

2013-2020

10.43

黄河故里生态旅游

新建

2013-2020

6.81

站集庙

新建

2013-2020

1.24

法宗寺

新建

2013-2020

7.7

小 计

114.6

合 计

151.09

第五章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运行。

第二节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虞城县补充耕地义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

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程,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279.29公顷,通过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16.03公顷

第三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原则,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建立耕地保护台帐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第五节  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虞城县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河南粮食主产区、农业大县,既肩负着为保障粮食安全做贡献的责任,又面临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通过强化粮食主产区建设,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努力提高中、低产田的生产能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增产潜力,做到巩固粮食产量高产区,提高粮食产量中产区,改造粮食产量低产区。

一、高产巩固区

涉及虞城县黄冢乡、刘集乡、站集、界沟镇、营廓镇、利民镇等6个乡镇,对这6个乡镇的23984.35公顷的高产田进一步挖掘增产潜力,使其粮食年平均亩产稳定在850公斤以上。

二、中产提升区

涉及稍岗乡、城郊乡、大侯乡、店集乡、沙集乡、镇里固乡、闻集乡张集、谷熟、贾寨镇等10个乡镇,对这10个乡镇的 40831.41公顷中产田进行提升,成为高产稳产田,亩产量提高到650-850公斤以上。

三、低产改造区

涉及郑集乡、乔集、李老家、田庙杨集刘店乡、杜集镇、古王集乡、芒种桥乡等9个乡镇,对这9个乡镇的33876.76公顷低产田进行全面改造,成为旱涝保收田,亩产量提高到650公斤以上。  

粮食核心区建设以强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以巩固提升高产田为支撑,以打造吨粮田为方向,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粮食稳定增产的支撑能力,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增强以工补农能力,为粮食生产稳定增长提供可靠保障,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建立粮食核心区的保护措施

1.建立耕地保护与高效利用机制

按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政府扶持下,鼓励农民积极进行农田治理改造,提高耕地保护率,充分利用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改进耕作制度,优化种植结构,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和利用效率。

2.建立科技支撑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心。强化政府对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努力转变农业生产增长方式,建立科技支撑机制,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好粮食问题。

3.建立粮食生产基础设施投入机制

增加农田基础建设投入,加大对连接田间地头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基本项目的投入,引导农民运用综合农艺和工程措施提高耕地质量。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中低产田的改造力度。


(责任编辑:皇冠365)